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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发布

来源:全球名企网作者:卢子班更新时间:2020-09-04 20:44: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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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规定》重点阐述了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方式减持股份的具体要求,限制范围不包括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董减持股份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中国证监会表示,《减持条例》出台后不会出现“减持潮”;没有理由说市场已经大幅下跌,投资者应该理性而谨慎地看待它。《减持规定》的颁布并不意味着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等“国家队”即将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不会改变。今后,中国证监会将继续以稳定市场、稳定人心、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发布

《减持股份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区分减持股份的来源,明确《减持股份条例》的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适用《减持条例》,但大股东减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其次,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建立大股东减持的事前披露制度。《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方案。第三,根据各种股权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的路径,引导有序减持。《减持条例》不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为大股东设定了减持比例,还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方式。第四,完善大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一方面,为了有效强化大股东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责任,《减持条例》从两个角度对销售进行了限制: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减负条例》从董自身违法违规的角度,规定了一些不允许减负的情形。第五,加强监管和执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事依法有序减持。《裁减条例》设置了“反规避”条款,专门遏制相关主体通过协议转移“化整为零”和“曲线缩减”。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减持条例》区分不同情况,从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和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两个层面界定了监管措施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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